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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法律文书停止执行的情形,什么是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重点诠释解释落实

法律分析中止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因出现不能继续执行的特殊情况而暂时停止对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根据我国现有的立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执行实践中的做法,中止执行可以分为立法规定的适用情形司法解释规定的适用情形以及实践做法的适用情形三类不同的情况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终止执行是指结束执行程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执行1申请人撒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

并提供适当担保的11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确有错误,执行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或上级法院提审裁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是申请执行人要停止执行还是被执行人要停止执行不管是那方要有正常合法的理由,并向执行法院书面提出如果生效判决确定被执行人有在期限内偿还债务的义务,过了期限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法院可以直接采取执行措施。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法院宣布暂停强制执行通常以书面裁定的形式,而非文件暂停强制执行即中止执行,以下是常见情形及依据法院暂停强制执行的主要情形申请人同意延期执行申请人向法院书面申请暂缓执行,经法院审查同意后,可暂停执行程序,例如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外人提出有效异议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并提供充分证据,法院需暂停执行以审查异议是否成立,如执行房产涉。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被执行人一般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

终止执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执行依据被撤销或变更在执行过程中,若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则执行工作需终止这是因为执行的基础已不存在或发生变化,继续执行可能损害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当被执行人按照法律文书的要求完全履行了义务时,执行程序就没有继续进行的;第四条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因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五条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合并而终止,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法人其他组织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相关被。

生效法律文书停止执行的情形是什么

1、生效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的执行依据,执行依据被撤销,其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归于无效,执行法院尖停止对该法律文书的执行,裁定结束执行程序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裁定不予执行的裁定不予执行的法律文书只能是仲裁裁决和公证债权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执行终结有下列情形。

2、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

3、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

4、中止执行满3年就不再执行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行政机关不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

生效法律文书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25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追索 赡养费 扶养 费抚育费案件的权。

3、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使执行工作无法继续,因此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程序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